三台第27批塔山镇、北坝镇、刘营镇处理情况一览表
  • 发布时间:2017-09-07 10:05:59
  • 发布机构: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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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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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绵阳市三台县处理情况一览表
三台县人民政府(盖章)                                                                    (第 27 批  2017年  9   7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是否加星) 办案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报送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信息公开网址 是否办结 符合办结条件
1 信20170902169 绵阳市三台县刘营镇未按乡镇要求修建垃圾收集池,导致生活、建筑垃圾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三台县 垃圾 2017年9月3日上午,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高健带领县目督办、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群工局、刘营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到刘营镇场镇各街道及周边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经调查,刘营镇场镇人口密集,临时垃圾中转站距场镇300米。为解决村社垃圾收集问题,该镇在每个村社修建了垃圾池,落实专职保洁员进行清扫保洁;绵三路、刘前路主要干道也建有垃圾池、垃圾房,定期将垃圾运至垃圾中转场。但存在场镇及周边垃圾桶设置数量较少、收集点分布不合理、清扫保洁不及时等问题,农行刘营营业所、刘营农商银行等区域存在生活及少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扔现象,影响了场镇环境卫生。
属实 包案领导: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高健                        责任部门:刘营镇党委政府                                 配合部门:县目督办、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群工局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县联合调查组会同刘营镇党委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一)由刘营镇人民政府采购32个垃圾桶,进行合理安放。已于9月4日整改完成。
(二)由刘营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和场镇周围环境秩序整治长效机制,做到日产日清。增设场镇清洁工和保洁员,专人分段对场镇进行清扫;调整保洁员垃圾收集时间和频率,除正常保洁外,每天9时、14时、19时再集中收集居民家中生活垃圾并分类处理;定期对垃圾池、垃圾桶喷洒药物,控制及消除蚊蝇;对场镇周边定时巡查、治理。责任单位:刘营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副镇长王艾君,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由刘营镇人民政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向辖区内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目前已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2000余份。责任单位:刘营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副镇长王艾君,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鉴于刘营镇分管副镇长王艾君、环保办主任刘利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卫所所长胡万泉对场镇垃圾监管不力、对群众宣传解释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刘营镇党委对王艾君进行约谈,由刘营镇纪委对刘利现、胡万全进行批评教育。 窦天军   (三台县刘营镇党委书记)13890167578 叶勇(三台县群众工作局工作人员)13981133996 http://www.www.lyhsmf.com/site/santai/899/info/2017/94131.html ①②③④
2 信20170902204 绵阳市三台县塔山镇联合水库承包方将大量猪粪排入水库,造成水质污染。 三台县 2017年9月3日上午,县目督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群工局、塔山镇党委政府等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经核实,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该水库原承包方涂勇于2007年在水库附近修建猪舍,现饲养母猪1头,肥猪1头,存在少量猪尿渗漏入水库的情况。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8月31日对该水库水质采样检测, 9月1日监测报告显示,所测项目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属实 包案领导:副县长敬勇                               责任部门:塔山镇党委政府                           配合部门:县目督办、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群工局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结合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县联合调查组会同塔山镇党委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一)由县联合调查组约谈该水库原承包方涂勇,要求涂勇立即停止养殖,按规定清圈消毒,恢复周边环境,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已于2017年9月3日整改完成。
(二)由塔山镇人民政府督促涂勇拆除圈内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塔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镇长范强 联系电话:15378231796,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
(三)由塔山镇人民政府对水库周边群众上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塔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镇长范强 联系电话:15378231796,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由塔山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塔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镇长范强 联系电话:15378231796,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鉴于塔山镇联合水库原承包方涂勇少量猪尿渗漏入水库,塔山镇畜牧站联片工作人员杨军、水利站工作人员胥泽明、驻村干部刘国军、白龙村村支部书记潘中伟、村主任涂春华监管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塔山镇纪委对杨军、胥泽明、刘国军、潘中伟、涂春华进行批评教育。 辛亚伟   (三台县塔山镇党委书记)13990115666 叶勇(三台县群众工作局工作人员)13981133996 ①②③④
3 信20170902266  绵阳市三台县梓州干道台北中央小区内有一家名为“碟宴尚席”的餐馆,油烟、噪声扰民严重,长期占据楼道有安全隐患,长期大量排放污水,导致下水道油垢密布厚织,老鼠蚊虫繁殖。 三台县 水、油烟、噪声 2017年9月3日,县目督办、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县食药工质局、县群工局、北坝镇党委政府等相关负责同志到“碟宴上席”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反映“油烟、噪声扰民严重”的问题。
经调查,该餐厅在一楼后厨窗户上方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为高空设备,由于维护不及时,导致油烟净化不彻底,且油烟净化一体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较大,油烟、噪声对相邻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反映“长期大量排放污水,导致下水道油垢密布厚织,老鼠蚊虫繁殖”的问题。
经调查,该餐厅在下水道外侧建有一口沉淀池,但厨房清洁用水未按规范操作排入沉淀池,而是排入小区雨污管网,产生油垢异味,导致老鼠蚊虫繁殖。
(三)关于反映“长期占据楼道有安全隐患”的问题。
经调查,该餐厅周围无楼道,厨房侧门紧邻小区入口,时有杂物摆放于此,同时,工作人员从厨房侧门出入带出油污,导致环境脏乱差。
属实 包案领导: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高健                               责任部门:北坝镇党委政府                           配合部门:县目督办、县城管执法局、县食药工质局、县环保局、县群工局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联合调查组会同北坝镇党委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一)针对“油烟、噪声扰民严重”的处理情况。
1.由北坝镇人民政府督促该餐厅密封现有排烟口,在餐厅侧墙新增排烟管道,并新置一台低空净化器,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强化油烟净化效果。已于2017年9月6日整改完成。
2.由北坝镇人民政府督促该餐厅加强对净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清洗、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北坝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镇长何显军 联系电话:15881680777,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针对“长期大量排放污水,导致下水道油垢密布厚织,老鼠蚊虫繁殖”的处理情况。
1.由县城管执法局对排污问题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三城行责改字〔2017〕第252号),并依法给予处罚(三城行决字〔2017〕第252号),责令该餐厅立即打捞下水道油垢,抽空沉淀池并冲洗干净,落实人员每周清理一次沉淀池和下水道。同时在洗碗池和沉淀池之间增设滤污网,并定期更换,增强滤油效果。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人:局长余淑蓉 联系电话:13981175166,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2.由县食药工质局督促该餐厅对后厨洗菜池、洗碗池等进行分类并张贴标识,规范作业,同时与农户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购协议,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责任单位:县食药工质局,责任人:局长曾荣洪 联系电话:13508109852,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3.由北坝镇人民政府督促餐厅加强有害病媒生物防治,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投放喷洒灭鼠灭蝇药物,加强餐馆内外卫生防疫,做到无鼠无蝇。责任单位:北坝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镇长何显军 联系电话:15881680777,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针对“长期占据楼道有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由北坝镇人民政府督促该餐厅立即清理厨房侧门外街沿所有杂物,重新铺贴瓷砖,每天清洗街沿。责任单位:北坝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镇长何显军联系电话:15881680777,整改期限:长期坚持。
此件与2017年9月2日0点10分收到的投诉件(编号:信20170901232号)部分投诉问题重复,北坝镇纪委已对118社区专职网格员何发荣进行了批评教育,本次不再重复处理。 彭涛  (三台县北坝镇党委书记)13547125999    叶勇(三台县群众工作局工作人员)13981133996 ①②③④
注:1、受理编号为中央环保督察组统一编号。
    2、“调查核实情况”一栏,须填报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等。
    3、“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栏,须填报群众合理诉求是否得到有效回应、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纠正到位、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启动、对负有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是否启动或完成等内容;需长期解决的须明确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主要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5、“是否办结”一栏,只能填“是”或“否”;如填报“是”,则必须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条件,在“符合办结条件”一栏填报相应序号。5个办结条件具体为:①污染被控制或生态破坏得到恢复;②群众对处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③有关查处程序基本履行到位;④对问题产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已追责到位;⑤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要制定有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相关治理工作应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台第27批塔山镇、北坝镇、刘营镇处理情况一览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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