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绵阳市金台永宏实业有限公司《芦溪镇李家脊、永明镇尹家脊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文件的批复公示
  • 发布时间:2017-03-16 11:17:19
  • 发布机构: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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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绵阳市金台永宏实业有限公司《芦溪镇李家脊、永明镇尹家脊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文件的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金台永宏实业有限公司《芦溪镇李家脊、永明镇尹家脊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芦溪镇李家脊、永明镇尹家脊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三台县芦溪镇李家脊、永明镇尹家脊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绵阳市金台永宏实业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6、建设内容:项目全长11777.68m,全线设1160.04m上下岛连接桥。采用通村公路20km/h的设计速度,起点与终点均在项目所在江心岛内,路基宽度分别按13.5米、7米,桥面宽14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护岸线工程全长为7258.56m,其中上岛尹家脊段新建护岸线长5118.44m,下岛李家脊段新建护岸线长2140.12m,顶部设置3m宽观景道路。下岛李家脊段长2140.12m护岸线包含在绵阳江心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三台县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双鱼巨蛋科幻世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取得了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三台县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双鱼巨蛋科幻世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环保[2016]234号),故本次环评不再对下岛李家脊段长2140.12m护岸线进行评价,本次仅对下岛李家脊段护岸线顶部3m道路进行评价。

 

7、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生产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采取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按照指定路线和地点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要及时冲洗,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实行封闭运输;使用商品沥青,不在现场熬制沥青,避免产生沥青烟。加强运营期机动车辆尾气管理,减轻对大气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进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同时,与周边学校加强沟通协调,避免施工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运营期须加强道路管理,并采取种植绿化、限制车速等有效手段降低噪声的影响,不得扰民。

 

(五)落实固体及危险性废物置措施。项目弃方委托专业公司及时清运至三台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地点处置;其余废渣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由废品回收站收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管理,认真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的措施,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项目开挖出的表土(杂填土),必须集中堆放于沿线规划的堆放场地,依照规范委托专业的土石方清运公司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工程开挖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施工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施工期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制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地下管网的检查维护、一旦破损,及时修复。

 

该项目禁止运输危化品车辆通行,安装禁止运输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车辆通行的警告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229121

 

联系人:刘怀宁

 

通讯地址:三台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