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达声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公开
  • 发布时间:2017-04-29 15:00:02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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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达声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隐患整改不合格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17.4.28
处罚决定机关


  
三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17.3.21
行政处罚

  决定书案号


  
  (三)安监罚〔2017〕执1号

  
被处罚对象


  


  
绵阳市达声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2016年12月20日,三台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对绵阳市达声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三)安监管责改(2016)7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三)安监现决(2016)7号,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隐患。县安监执法人员到期复查隐患整改情况时,发现该公司仍未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不合格)。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罚款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元整)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三台支行51001657586059110113

  履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起15日内。
 


  
案件承办人员


  
万明斌 证号:川G03010005

  陈 刚 证号:川G03010009
  备注 绵阳市达声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将6000元罚款已缴至银行。

20170429111324-7304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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