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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连续工龄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8-01-09 15:49:37
  • 发布机构:人社局
  • 作者:
  • 编辑: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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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连续工龄的

  

 

一、计算连续工龄类(共36人)

(一)服务基层组织人员类( 9人)

1、罗伟,男,1982年12月出生,2016年11月招录为芦溪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经核实,罗伟同志于 2009年10月至2016年10月为安州区秀水镇村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09年10月至2016年10 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2、贺忠武,男,1987年9月出生,2017年8月招聘为光辉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贺忠武同志于 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为永明镇村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2年7月至2017年7 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3、郑兴磊,男,1990年10月出生,2016年11月招录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郑兴磊同志于 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分别为绵阳市城管执法大队临聘、魏城镇村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3年10月至2016年10 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4、黎世同,男,1991年2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建平镇公务员。经核实,黎世同同志于 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分别为县车管所临聘、协和乡三支一扶人员,于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4年2月至2017年6 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5、张娅妮,女,1993年8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参公人员。经核实,张娅妮同志于 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为梓潼县西部计划志愿者,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8月至2017年6 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6、鲍涛,男,1990年4月出生,2017年11月招聘为双乐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鲍涛同志于 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为双乐乡三支一扶人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7、陈茜,女,1992年2月出生,2017年11月招聘为鲁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陈茜同志于 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为鲁班镇三支一扶人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8、王娜,女,1993年3月出生,2017年11月招录为景福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经核实,王娜同志于 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为景福镇村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9、陈煜,女,1992年1月出生,2017年11月招录为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参公人员。经核实,陈煜同志于 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为中江县凯江镇三支一扶人员,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类( 8人)

1、赵海洋,男,1988年3月出生,2017年1月招聘为万安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赵海洋同志于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及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分别在刘营、古井卫生院工作,于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及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及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2、李琴,女,1989年8月出生,2015年10月招聘为景福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李琴同志于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期间在景福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3、羊瑾,女,1988年11月出生,2017年1月招聘为景福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羊瑾同志于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景福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4、蒲祥军,男,1977年1月出生,2017年1月招聘为万安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蒲祥军同志于1996年1月至2002年12月及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鲁班镇卫生院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1996年1月至2002年12月及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5、苏恒阳,男,1990年8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苏恒阳同志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在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工作,于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6、魏丽蓉,女,1973年11月出生,2017年1月招聘为忠孝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魏丽蓉同志于1998年5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双石等卫生院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1998年5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7、王攀,男,1989年4月出生,2014年4月招聘为争胜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王攀同志于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在灵兴镇卫生院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2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8、苏钰雯,男,1993年4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苏钰雯同志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在江油市统计局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企业人员类(16人)

1、苏元帅,男,1994年1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苏元帅同志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在中国银行遂宁分行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2、唐熙,男,1984年5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员。经核实,唐熙同志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分别在东莞宝丽健生物工程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公司工作,2012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在绵阳禾本生物有限公司工作,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及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及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3、李娅,女,1987年9月出生,2017年9月招聘为上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李娅同志于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在成都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4、向强,男,1993年12月出生,2017年9月招聘为里程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向强同志于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5、李惠,女,1989年10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投资促进局参公人员。经核实,李惠同志于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分别在成都洋话外语学校、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工作,于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及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及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6、吴红梅,女,1988年9月出生,2017年10月招录为民政局公务员。经核实,吴红梅同志于2012年8月至2015年4月及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分别在成都茵地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工作,于2012年9月至2015年4月及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2年9月至2015年4月及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7、柳方,女,1991年6月出生,2017年11月招录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公人员。经核实,柳方同志于2014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在北川维斯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于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及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及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8、刘李慧,女,1990年7月出生,2017年9月招聘为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刘李慧同志于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成都超吉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于2013年7月至2017年8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3年7月至2017年8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9、田希文,男,1993年3月出生,2017年9月招聘为乐安镇中心小学校教师。经核实,田希文同志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在宏达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0、韩勾,男,1989年10月出生,2017年11月招录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韩勾同志于2013年7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在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3年7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1、黄兵,男,1990年10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二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黄兵同志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及2017年6月期间分别在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城管局一大队工作,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2017年6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2、唐静,女,1990年7月出生,2017年11月招录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二大队参公人员。经核实,唐静同志于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及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分别在成都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台新海鑫发牧有限公司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3、彭焱垚,男,1989年6月出生,2017年8月招聘为双乐乡中心小学校教师。经核实,彭焱垚同志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及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分别在都江堰百伦商贸有限公司、子昂金都国际酒店工作,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及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4、陈晓蕾,女,1990年8月出生,2016年11月招录为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参公人员。经核实,陈晓蕾同志于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及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分别在上海惠怡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三台邮政工作,于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及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5、何蛟龙,男,1991年6月出生,2017年7月招录为司法局公务员。经核实,何蛟龙同志于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分别在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宜宾烟草公司工作,按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16、张竹林,男,1990年5月出生,2017年1月招聘为景福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经核实,张竹林同志于2010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射洪县平安医院工作,于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四) 其他类(3人)

1、赵正玖,男,1989年11月出生,2017年9月招聘为芦溪中学教师。经核实,赵正玖同志于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任安居镇初级中学校特岗教师,经审查,拟同意将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2、朱茂林,男,1989年10月出生,2015年4月通过甘人社发〔2015〕51号招聘为甘洛中学教师。2017年9月通过三人社发〔2017〕124号招聘为芦溪中学教师。经核实,朱茂林同志于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任甘洛中学教师,于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3、吴静,女,1986年9月出生,三元镇芦桥小学特岗教师。2017年9月通过三人社发〔2017〕126号招聘为三元镇中心小学校教师。经核实,吴静同志于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间在双流黄冈学校工作,于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经审查,拟同意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经会议研究,以上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符合计算连续工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1月9日-1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电话:0816-533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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