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川镇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8-09 14:00:00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潼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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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及部门:
现将《潼川镇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潼川镇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四川省矿山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潼川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因汛期防洪抢险度汛、地质灾害及矿山事故灾难而可能发生的:
(一)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
(三)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其它性质严重,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潼川镇汛期防洪抢险度汛、地质灾害及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汛期防洪抢险度汛、地质灾害及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李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延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曾 艺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谭武科 镇人大副主席
贾 俊 潼川派出所所长
邓长发 琴泉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超镇党政办主任
蒋林虎镇专职纪委副书记
魏虹镇民政办主任
蔡烨镇经济办主任
陈金蓉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蓉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蒋经纬镇团委书记、安办主任
邓庆辉 城区总支副书记
周水清长坪总支副书记
赖 刚 广化总支副书记
李方松 慕禹总支副书记
李雪红禾加总支工作人员
何 涛 潼川国土所所长
谭小兵 潼川村镇规划建设所所长
庞俊杰 潼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二)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潼川镇汛期防洪抢险度汛、地质灾害及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对发生事故时,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临时指挥部,同时按各部门职责做出迅速反应。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安全办、各党总支负责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镇级预案;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代表指挥部上报情况。
2.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迅速控制事故现场,营救受伤害人员,监控有关责任人,保障救援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3.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地质资料,提出施救方案。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灾人员进行救护。
5.经济办、民政办负责协调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及灾后重建工作。
6.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党总支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疏散人员和救援物资的运送,组织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经济办负责与电力部门衔接,确保事故现场电力的安全保障,保证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8.指挥部成员其它部门按各自职责履行责任。
(四)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抢险救援物资保障组等五个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党政办、安全办、各党总支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向县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求援助;
(5)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及新闻。
2.现场警戒组
由派出所负责,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救援排险组
由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土所等组成,并根据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制定救援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1)火灾、爆炸类事故由派出所的负责人任组长。
(2)道路运输类事故由派出所的负责人任组长。
(3)坍塌类事故由国土资源所的负责人任组长。
4.医疗抢救组
由潼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救援工作。
5.抢险救援物资保障组
由民政办、经济办、财政所组成,民政办的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及善后处理工作。
6.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通知各有关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指挥部要求,处理应急救援事务;
(2)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3)监督有关部门和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从业单位制定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演练;
(4)对有关部门和矿山从业单位指定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建立矿山从业单位相关档案资料库;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事故报告
为及时掌握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情况,准确传递信息,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迅速与下列单位联系人联系:
(一)事故报告情况
联系人:肖任富15181690333
1.镇党政办联系人:李超135484164245331173
2.镇安全办联系人:蒋经纬18781638578
(二)事故救援排险报告
1.派出所联系电话:5239350
潼川派出所联系人:贾 俊 13890104955
琴泉派出所联系人:邓长发 15181677566
2.潼川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5330158
联系人:何 涛 13778045336
3.潼川村镇规划建设所联系电话:5330217
联系人:谭小兵 13890165000
4.潼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庞俊杰 13778070710
5.镇安全办联系电话:5330651
联系人:蒋经纬13550815094
上述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党政主要领导和镇政府党政办。
(三)事故医疗抢险报告
1.潼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联系人:庞俊杰 13778070710
2.县急救中心联系电话:120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5222185
(四)事故救援物资保障报告
1.财政所联系电话:5335303
联系人:任 佳 13981155078
2.民政办联系电话:5334108
联系人:魏虹15228329328
四、有关要求
(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协调行动,减少损失。
(二)矿山从业单位要制定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关措施,配备必要的装备,按要求组织演练,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规定向镇政府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呈报备案。
(三)矿山从业单位若发生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自救,疏散人员,控制危险源,减少危害,并迅速向镇安办报告。同时迅速与镇救援排险单位和医疗抢救单位联系。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职能、职责分工编制相应的矿山事故灾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镇安全办备案。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