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光辉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5-26 11:00:01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光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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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为了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减少损失,确保安全,现将《光辉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三台县光辉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光辉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为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光辉镇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希遵照执行。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区域光辉镇区域内的黎阁村、华泉村、望江村和新河村4个行政村为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其他5个行政村也存在个别高易发区。在自然降雨和震后等因素诱发下易形成小型滑坡等自然灾害。为严防地质灾害的长期性、多因性、隐蔽性的发生,各村民委员会要在县、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合理规划下,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加强监控,搞好巡查监测,并作好记录。二、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一)集镇、村、社人口聚居点周边地区;(二)公路沿线;(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地区;(四)在建的重点工程周边地区;(五)武引渠系,大、中、小(一、二)型水库堤坝;(六)市县认定的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即:严坪村2社吴家湾滑坡;新河村2社吴家湾崩塌;柳林子村蒋旭斌、曾月贵房后。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村(居)主任为监测责任人,同时落实村(居)书记或村(居)主任兼具体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按要求填写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记录表、巡查记录表”等资料,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各村(居)、社和国土部门要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采石、采矿、弃土、抽取地下水、建房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各灾害点要制定监测、报警、抢险疏散路线等措施,在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立警示标志。要及时上报相关表册和灾害发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三)各村(居)要建立层层负责制和汛期值班、巡查、排查和灾害速报制度。镇政府、国土资源、村建规划,水务、交通、医疗等相关部门在汛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四)加大宣传,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积极作用。各村(居)、社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治理效果。(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汛情、灾情,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张雷鸣 光辉镇人民政府镇长 15984635872瞿 丁 光辉镇组织委员 18681642217羊绍荣 光辉镇国土员 13678235099蒋元君 光辉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员1528401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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