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秋林镇2017森林防火灾事故扑火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5-24 15:00:01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秋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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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台县秋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秋林镇2017森林防火灾事故

  扑火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不可预见因素多,危害性大。为了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三台县森林火灾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就秋林镇森林火灾事故扑火预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秋林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对下列森林火灾实施本预案。

  (一)森林火警以上且大势继续蔓延、当扑火力量不足,需镇上支持的。

  (二)林区内或边缘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危及林区安全,并有酿成火灾危险的。

  (三)气象条件恶劣,当时无法扑救的。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遵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结合我镇林区特点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

  (一)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要尽快扑灭,森林火灾要在6小时扑灭。

  (二)就近组织力量:以本社、本村自救为主,外部支援为辅,采取社自为战,村自为战边扑灭、边报告。

  (三)抓住小火初期、风小火弱,早晚气温低,降雨雾等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尤其注意扑打火头,迅速控制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加强领导,正确指挥,严明纪律,行动有序。坚持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三、处理森林火灾的基本程序

  (一)逐级报告:

  1、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向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816-57021301519626512613778001459

  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按规定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起火时间、地点、失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达到的扑救人数、指挥员、火场气象信息等。

  (二)就地处理:

  各村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立即按照本级《森林火灾事故扑火预案》,对森林火灾实施就地处理。

  (三)请求支援:

  在本级《预案》难已快速控制火情的情况下,森林火灾发生单位要逐级向上级说明火灾发生的趋势,并请求支持事项。

  四、镇级预案的实施程度

  (一)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长、副指挥长直至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必要时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长、副指挥长应直接或委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火场,汇同村有关领导一道组成扑火巡查组,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和督促火灾扑救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组织领导

  1、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长、副指挥长视其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部署火灾扑救工作。

  2、前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总指挥长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长担任,全面行使对上级报告职责和对下指挥权,前指成员由镇领导、林业、公安消防、人武部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并下设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和医疗救护组等,各个工作组长均由前指成员分工担任。前指成立后,要立即将前指组成名单、地点及通讯联络方式报县护指办公室,前指的职责是:

  (1)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扑救灭火灾实施方案,千方百计做到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全面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3)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

  (4)对所有参加扑火人员实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5)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①扑救组:组长由前线指挥长兼任,其职责是: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查和调动防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情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②后勤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的主要领导担任,其职责是根据扑救组提出的人力、物质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质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的布置和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的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③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其职责是: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卫生检验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④保卫组:组长由公安部门成员担任。其职责是:负责火因侦察和火案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前指和现场物质保卫工作。

  (二)扑火力量组织:

  镇级《预案》实行扑火“梯队”制,就近调动,分次下达出动命令。第一梯队:小火、火势较弱、启动就地民兵应急小分队或义务扑火队救扑救。第二梯队:6小时未能救灭的森林火灾,请示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三)通讯联络保障

  发生火灾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实行24小时值班。扑火队员要赴火场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器材,与火场前指及上级护指的通讯网络联网。每15分钟将扑火进展及有关情况逐级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一次。

  (四)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公安机关要立即随同扑火人员赶扑火场立案侦察,查找第一线索。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者要依法做出处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五)善后处理:

  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因公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等由当地政府(单位)处理,遇特殊困难,逐级请示上级政府协助解决。

  (六)责任制度:

  1、扑救工作实施火场扑火前线总指挥负责,和当地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员,捐款扑火工作组组长、队长分工负责制,出现组织、行动和战略战术的过失行为,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扑火工作结束后,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扑火结果评估,全面总结扑火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各环节上的失误问题,确定出相应的处理对策和处理意见。

  3、扑火高度实施岗位负责制度,出现问题,按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其它

  (一)本预案下发后,各村民委员会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组织宣传贯彻,并根据《预案》制定村级相应的更仔细的护林防火措施和预案,报告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审查督促。

  (二)本《预案》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备案,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台县秋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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