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前锋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前锋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1-17 17:00:00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前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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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前锋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前锋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三台县前锋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府及镇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决定环境保护督察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接受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环保督察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全镇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邹 刚 镇党委书记
何凤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廖旭东 镇人大主席
吴秀丽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仕林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周晓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 强 党政办主任
王铃菠
卫计办主任
赵华伟
安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主任
周玉梅
民政办主任
李松波
环保办主任
陈小红
农服中心主任
陈开融
社服中心主任
杨兴勇
卫生院院长
张兴洪
驻前锋派出所民警
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刘海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和提议,组织开展全镇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台县前锋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