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2017年第12期三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冬季火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发布时间:2017-11-20 14:00:03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县食药工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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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预警

  2017年第12期

  三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13日

  冬季火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冬季来临,天气渐冷,吃火锅成为广大市民喜欢的餐饮消费方式。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健康权益,三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台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现发布如下警示:

  市民要做好“选、煮、吃”:

  1.选。市民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火锅店。同时要注意观察火锅店的通风设施,使用煤气或木炭等火锅时,要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煮。肉类等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肉片尽量切薄,防止涮煮时存活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微生物。要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材,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3.吃。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造成交叉污染;尽量采用分餐方式就餐,使用公筷、公勺,避免用个人使用的餐具在公用的餐盘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

  火锅店要严控“油、肉、料”:

  1.油。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和食用油的管理,使用预包装食用油,不采购、不使用不合格油脂,使用一次性锅底,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处置。

  2.肉。严格执行肉类及其他原材料的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可追溯。

  3.料。加强火锅底料和蘸料的管理,禁止添加罂粟壳、石蜡等非食用物质,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同时火锅店还要做好餐饮具、食品用工具容器消毒工作,保持场所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店内通风设施,保持就餐场所空气流通,确保市民吃得安全放心。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火锅店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配合做好中毒者的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广大市民应及时拨打三台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816-5226698投诉举报,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好就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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