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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7-12-30 15:00:01
  • 发布机构:三台信息公开网
  • 作者:广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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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汲取2017年省内个别地方发生的几起因食源性疾病引发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训,克服我乡学校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学校食品安全各类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事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当前,我乡内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较差,重课堂、轻食堂,存在一定的食品隐患。各学校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相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监管,长抓不懈,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学校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首要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学校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学区教办要加强对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督查,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督促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力度;推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指导学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药监所要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向学生供餐;经常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强化管理的针对性。卫生院要指导和学校规范内部公共卫生管理,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学校领导、学区教办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食药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三、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一)强化隐患排查。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乡政府食安办、食药监管所、学区教办要对辖区内各学校(含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思想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风险隐患。组织各学校自查,乡食安办牵头组成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对学校开展自查工作进行复查、抽查等方式,确保每一所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楚,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改到位。(二)开展交叉检查。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交叉检查。由学区教办牵头组织,食药监管所参与,由学区教办分管领导、食药监管理所和各学校负责食堂安全管理的分管校长或后勤主任组成,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餐饮制作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规定整改的期限。通过交叉检查达到消除隐患、降低风险、互学互帮,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水平。(三)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四)做好资料归档。各有关部门和每一所学校都要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对相关责任人、各项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指导培训等资料及时归档,确保能追根溯源,有迹可循。四、大力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创新(一)加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评定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食堂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逐步改善学校食堂的软硬件建设,打造一所学校(中学)食品安全信誉度高、风险低,操作规范,管理科学的 B 级食堂,引领和带动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上新的台阶。(二)建立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乡内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配备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校(园)长直接委托行使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把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有职有权,接受食药监管所、学区教办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三)进一步规范全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管理。倡导推进连锁超市进校园工作,采取食品统一配送,防止和杜绝师生食用假冒伪劣食品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四)开展学校阳光食堂建设工作。在学校采用电子监控设施设备对关键环节实行监控,食堂公开菜谱,向师生公开食堂后厨的工作情况,接受学校师生的监督。实行学校领导轮流在食堂陪餐、食品安全监督员等监督的制度,定期邀请学生家长、群众参观、评议学校食堂,对合理化建议要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学校食堂内部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整治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维护学生饮食安全环境。曝光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学校食堂违规违法行为,落实“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五、不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辖区学校学前存在的问题加强教育培训,打牢学校食品安全的基础。学区教办要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对学校校长、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食品安全相关培训不少于 40 小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意识。把食品安全作为教学内容,促进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进家庭。食药监管所、卫生院要大力支持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帮助完善培训计划,参加讲授,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六、着力提高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各学校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和责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落实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食药监管所、卫生院、教办等部门和乡政府报告,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按相关法规程序救治处理。及时、客观、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扩大社会影响。七、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复杂、监管任务繁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乡内学校师生的安全健康。三台县广利乡人民政府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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